来源 :公司公告2024-01-31
朗新集团公告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16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质押141万股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质押116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徐长军质押14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质押8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1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质押4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09亿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19%,累计质押股份数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