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09
大烨智能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烨新能源因购买船舶相关事项与多方产生的诉讼已收到南京海事法院的一审判决。其中,(2023)苏 72 民初 139 号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驳回大烨新能源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大烨新能源负担。(2022)苏 72 民初 950 号案件中,判决铧景零壹、铧景零贰向大烨新能源赔付部分费用损失,相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等由被告共同负担。(2023)苏 72 民初 273 号案件中,判决大烨新能源向铧景锆孚支付相应款项及利息、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等由双方共同负担。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对应付款项计提逾期付款利息 1,348.12 万元,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926.10 万元。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