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10-26
10月25日,大烨智能(SZ300670,股价7.79元,市值24.69亿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披露,2021年5月22日,大烨智能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学州等1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4%的股权。
2021年12月底,大烨智能及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与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三方补充协议》《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完成后,重组交易方案已发生重大变化,但大烨智能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组事项进展,直至2022年1月24日才披露。
今年4月10日,大烨智能子公司大烨新能源与公司关联法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大烨新能源以实际实现债权总额的95%受让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6月28日才披露。
另外,今年5月8日,大烨智能子公司天津大烨零叁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大烨零肆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船舶吊机改造合同》,但直至5月20日才披露。
对于大烨智能上述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