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0-19
弘信电子公告称,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6日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弘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4元/股)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回“弘信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弘信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397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弘信转债”。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无“弘信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弘信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1年10月20日起,公司发行的“弘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68)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