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陵体育披露,公司董事李剑峰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立案。据悉,该董事是公司实控人之一,其也并非首次涉嫌短线交易被监管关注。此外,梳理发现,仅今年3月份以来,就有不少上市公司披露相关方发生短线交易公告,多家公司相关方还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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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实控人又因涉嫌短线交易被立案,此前已被罚50万
3月20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陵体育;证券代码:300651.SZ)公告披露,董事李剑峰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其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及变动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剑峰立案。
金陵体育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仅针对李剑峰个人,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据了解,李剑峰不仅是金陵体育的董事,还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开信息显示,李剑峰出生于1976年,大学学历。金陵体育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剑峰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从股权结构来看,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合计持有金陵体育56.81%股权,为金陵体育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中,李春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刚之兄。
此前在2022年年底,李剑峰也因短线交易被江苏证监局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金陵体育2022年11月24日公告披露,因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李剑峰立案调查,2022年12月26日,李剑峰收到江苏证监局发送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李剑峰、李佳、施美华、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24.56万股,违规交易金额为717.4万元。
该行为导致李剑峰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甘化科工董事长也被立案,多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除了金陵体育,甘化科工(000576.SZ)2023年2月2日披露,公司董事长胡煜鐄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立案。甘化科工称,本次立案事项系对胡煜鐄个人的调查,主要涉及其父亲2022年9月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事项。
据披露,胡煜鐄于2021年6月起担任甘化科工董事长,其父亲胡成中于2022年9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甘化科工股票10万股,成交金额135.02万元;于2022年9月7日买入甘化科工股票10万股,成交金额129.5万元。胡成中在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5.52万元全部上缴公司。因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广东证监局对胡煜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督促其父及其他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上市公司董监高及亲属人员短线操纵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该条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同时,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还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上述公司,仅今年以来还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标题包括短线交易字眼的公告,多家公司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鸿博股份(002229.SZ)3月18日披露,公司董事长毛伟收到福建证监局发送的《关于对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披露,毛伟担任鸿博股份董事长期间,其母亲何卫萍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2月9日累计买入鸿博股份股票30700股,累计卖出鸿博股份股票30700股,构成短线交易。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毛伟出具警示函,要求其充分吸取教训,督促亲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要求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改进、学习情况的书面报告。
3月2日,兴发集团(600141.SH)副总经理赵勇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赵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披露,赵勇作为兴发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8日获配售“兴发转债”2270张;2022年10月31日,赵勇卖出“兴发转债”2270张。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湖北证监局对赵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川大智胜(002253.SZ)2月11日披露,公司收到董事游健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游健配偶尚根宇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据披露,尚根宇名下证券账户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川大智胜股票,于2023年2月2日累计卖出2000股,卖出金额32980元,又于2023年2月9日累计买入5600股,买入金额109536元。针对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董事游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短线交易中,相关原因大致包括对证券交易系统操作不熟悉导致误操作,或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充分。其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谋取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取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