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雪球2022-12-26
金陵体育公告,公司董事李剑峰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据悉,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