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2021-12-07
1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金陵体育(300651)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金陵体育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及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显示,李剑峰之女李佳于2020年5月26日、5月27日累计买入20.56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535.90万元;李剑峰于2020年9月2日至10月13日期间累计卖出97.73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2953.69万元。李剑峰卖出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李佳买入后的六个月内,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李剑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李剑峰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