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财经2021-12-07
近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金陵体育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峰之女李佳于2020年5月26日、5月27日累计买入20.56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535.90万元;李剑峰于2020年9月2日至10月13日期间累计卖出97.73万股金陵体育股票,交易金额合计2953.69万元。
深交所指出,李剑峰卖出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李佳买入后的六个月内,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深交所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2.6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李剑峰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季报显示,金陵体育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1亿元,同比增长0.29%,前三季度净利润2288.93万元,同比下降22.51%。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3.24%,第三季度净利润694.79万元,同比下降49.11%。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赛事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球类器材、场馆设施、田径器材、赛事服务、其他体育器材。
截至发稿,金陵体育上涨0.30%,报26.9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