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合理的IPO拟募集资金用途背后,是侨源气体畸高分红和畸低研发费用率的资金使用实质,与此相伴的还有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净利润及总资产增长率均呈持续下降趋势,以及报告期内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而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发生坏账的风险。
8月25日,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侨源气体”)IPO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这已是侨源气体二次闯关创业板。早在2017年3月,侨源气体已申请在创业板IPO,后由于媒体质疑招股书未披露相关公司重要事项及经营数据合理性,被迫于2017年4月向证监会申请暂停IPO,并于2018年5月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
关于撤回的原因,侨源气体在2021年8月第二次IPO上会稿中表示,随着钢铁行业经济效益稳步回升,对气体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预计未来几年业绩将出现爆发式增长,综合考虑暂缓发行已逾1年、前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可能不能满足后续生产经营需求等因素,所以决定撤回申请。
侨源气体此次申请IPO拟募集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30TPD高纯特气技改项目、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了解,侨源气体主要从事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等;在四川地区,公司拥有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具备年产约44万吨液氧、21万吨液氮、1.5万吨液氩的生产能力,产品以液态气和瓶装气为主。
穿透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招股书的披露,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34亿元、7.79亿元、7.3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8亿元、2.62亿元、2.34亿元,三年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为7.24亿元。
根据上会稿的披露,侨源气体此次IPO拟募集资金总共为10亿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30TPD高纯特气技改项目,2.6亿元用于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3.8亿元用于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4000万元用于综合智能管理平台,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上述资金用途来看,侨源气体此次IPO第二大募投项目是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仅次于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的3.8亿元,而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两个技改项目合计使用资金仅为2.8亿元,不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
但问题不仅仅在于资金用途的分配。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侨源气体现金分红额高达5.46亿元,占3年归母净利润的75.4%;尤其夸张的是在2020年,侨源气体现金分红额高达3.52亿元,占3年归母净利润的48.6%,是2020年全年归母净利润的1.5倍。而且,截至2020年年末,侨源气体资产总额为9.7亿元,而此次IPO拟募资金额为10亿元,竟然高于公司的资产总额。
此外,从资金流向来看,侨源气体购买商铺和房产的费用为1.46亿元,购买贵金属的费用为1030万元;而另一方面,与动辄亿元的购房费用相比,侨源气体2018-2020年3年的研发费用合计仅为4.73万元,研发费用率最高才0.0065%。
对此,侨源气体在问询回复函中表示,公司研发费用较少主要原因系空分气体产品、生产技术及工艺相对成熟,进行技术创新的空间有限。虽然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确认较多,但相关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技术和产品更迭较快的细分领域(如尾气回收、特种气体和电子气体等),上述细分业务领域与公司当前业务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不过,与研发费用率畸低的情形相对应,2018-2020年,侨源气体营收、净利润及总资产增长率均呈持续下降趋势,其中,2020年度,公司营收增长率为-5.92%,同比有所下降,低于同期行业6.5%的平均水平;净利润增长率为-10.68%,同比有所下降,低于同期行业-4.2%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侨源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981.02万元、8509.72万元、8625.72万元和10113.7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27%、9.72%、8.65%和11.19%;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0%、11.60%、11.07%和30.58%(未年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中,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分别为95.84%、95.12%、95.90%和98.04%;且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包括闽光钢铁、攀长钢和江油市万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虽然公司已与相关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相关客户的信誉度和信用也较高,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或不能及时回收的管理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侨源气体还存在大额现金股利分配与未来分红政策存在差异的风险。公司承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报告期内,侨源气体合计分配现金股利较高,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规划,并兼顾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而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不应视作常规的年度分红计划,公司报告期内的大额现金股利分红在未来年度是否能够持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侨源气体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未来因分红政策、分红目的差异而导致报告期内大额现金股利分配不能持续和未来现金分红比例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附:侨源气体IPO主要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