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根据证监会IPO公告,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侨源气体”)发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侨源气体于2002年成立,是一家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氩气、氮气、氧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二氧化碳等。
据悉,侨源气体曾于2015年11月申报创业板IPO,并于2017年3月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批文。而后,2017年4月,侨源气体向证监会申请暂停发行,2018年5月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2020年12月,侨源气体再次提交创业板IPO申请,现已经过证监会两轮问询。
多次股权结构变更
根据最新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度,侨源气体经历3次股权转让,1次增资。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8年6月,付方涛等5人约定将所持共62万股,以转让价格共计310万元转让给侨源气体董事长乔志涌。同日,乔志刚将所持438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为0元,据悉,乔志刚与乔志涌系兄弟关系。
第二次股权转让,2019年8月,乔莉娜、乔鑫将所持公司共计1000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均为0元;同日,乔志涌将其所持9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坤,转让价格均为0元。副总经理乔莉娜系董事长乔志涌女儿,乔鑫系乔志涌、张丽蓉之女。
第三次股权转让,2020年6月,由张丽蓉将180.05万股股份转让给华拓至远,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048.01万元,华拓至远系其女乔莉娜参股公司。
一次增资,2020年6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股本至3.6亿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6亿元。
经过股权转让及增资,董事长乔志涌股权占比达到79%,为绝对控股人。尽管如此高的控股比例可以提高决策效率,但也可能造成绝对控股人过度介入公司管理,进而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业
根据招股书,侨源气体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34亿元、7.79亿元及7.33亿元;净利润为2.28亿元、2.62亿元及2.34亿元。报告期内,营收和净利润都相对平稳。
侨源气体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20年大幅下降,或说明短期偿债能力下降。
据侨源气体解释,2020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增加、与新项目建设相关的长期资产支出增多。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报告期内,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其原因解释为:产品结构差异、电力成本差异及产能规模差异。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由于侨源气体与可比公司经营的具体气体品种及占比存在一定差异,并且在占成本70%的电力成本方面,侨源气体用电成本仅为已披露可比公司的5-6成,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成本开支。
另外,氧气、氮气、氩气三种大宗工业气体均通过自有空分设备生产和外购取得两种方式,自产成本通常低于外购成本,侨源气体外购气体占比较低,进而导致毛利率差异,因此综合成本具有一定优势。
影响IPO历史涉案事件已决
自2015年侨源气体拟IPO预披露招股申请书后,侨源气体曾因3个刑事案件影响公司正常上市进程。
2016年9月,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作出黄学平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涉及某银行副行长黄学平收受侨源气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乔志涌“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5万元,美元2万元。法院认定黄学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8年9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陈争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涉及某官员陈争鸣收受侨源气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乔志涌共计美元3万元。法院认定陈争鸣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2020年5月,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某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受贿一案,侨源气体实际控制人乔志涌涉及向傅作勇馈赠现金。
根据招股书公告,保荐机构及律师均认为,上述案件涉及资金均为乔志涌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侨源气体的情形;乔志涌及侨源气体在黄学平受贿罪案件、陈争鸣受贿罪案件中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乔志涌送给傅作勇现金是感谢其为贷款提供帮助,相关贷款资金实际用于合法用途且已按期归还本息,乔志涌及侨源气体未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