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1-11
中新经纬11月11日电万通智控公告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张健儿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俞列明先生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