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联社2021-07-13
扬帆新材公告,芜湖一号和芜湖二号为一致行动人(统称“东方富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1.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东方富海拟自该公告发布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7月19日-2022年0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4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