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7-23
郑韭菜问久吾高科(300631)我看到贵公司今晚发布了《关于“久吾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根据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所以我猜测,你们是遵循了这个规定才发布了这个提示性公告。然而贵公司7月1号发布了“不提前赎回公告”,但在此之前并没有发布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我想问下,这是为什么?是不是意味着这次是打算提前赎回呢?
2021-07-15 23:15:18
久吾高科答郑韭菜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于7月22日披露本次不提前赎回“久吾转债”,如后续“久吾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感谢您的关注。
2021-07-23 09: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