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1-11
普利制药(300630.SZ)公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2022年度拟向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工商银行安庆龙啸支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以及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业务事项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审批。
同时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范敏华以及浙江瑞利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蒲建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贷款、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分别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