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鳗快报2023-04-03
4月3日,晨化股份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长胜(首发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离任)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合计持有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 10,744,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7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98,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93%;董事、副总经理史永兵持有公司股份 1,158,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1%;监事郝斌持有公司股份 1,136,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39%;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宏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8%;董事毕继辉持有公司股份 4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7%。
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史永兵、郝斌、成宏、毕继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32,5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427%;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99,68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36%;史永兵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89,54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60%;郝斌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84,13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35%;成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64%;毕继辉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4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