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半岛网2024-04-28
4月26日,因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等,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4年1月29日,朗进科技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4月22日,朗进科技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00万元至400万元;4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17.13万元。
朗进科技《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未能及时披露修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6.2.1条和第6.2.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