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7
ST路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26)苏0211民初2285号《民事判决书》,就林由帅、蔡伟国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承担。目前尚在十五日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具不确定性,最终以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