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09-19
2023年9月19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公告中指出,浙江和仁科技及其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通报,2023年4月27日,浙江和仁科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330.64万元。然而,浙江和仁科技未在一个月内进行预告,这一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6.2.2条的规定。
同时,浙江和仁科技时任董事长杨一兵、总经理赵晨晖、时任财务总监张雪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浙江和仁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这也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
因此,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杨一兵、总经理赵晨晖、时任财务总监张雪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此事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