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07-19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晨晖、张雪峰、章逸: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和仁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83,306,464.12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赵晨晖、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雪峰、董事会秘书章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赵晨晖、张雪峰、章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