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览富财经网2022-11-23
由于陇神戎发收购标的公司三元医药业绩不达标,收到深交所对王青川、宋学梅发出的监管函。
监管函载明,2019年5月,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以现金2,448万元收购王青川、宋学梅合计持有的兰州三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名甘肃药业集团三元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医药”)51%股权。王青川、宋学梅承诺三元医药2019年度至2021年度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不低于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400万元;若三元医药在业绩承诺期每年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的累计净利润,将以现金进行补偿;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将就资产减值以现金进行补偿。
陇神戎发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和11月14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显示,王青川、宋学梅应于2022年9月20日前向陇神戎发支付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434.02万元和资产减值补偿款438.27万元,但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补偿义务。
王青川、宋学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故收到深交所发出的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