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9-29
irm29482250问今天国际(30053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这个规定要求在可转债可能满足强赎条件前5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要发布强赎风险提示公告,但我查找发现,今天转债没有提前发布,而是在强赎条件满足的时候突然发布强赎公告,请问公司是否涉嫌违规操作?谢谢
2021-09-18 20:48:35
今天国际答irm29482250
您好!因无法准确预估强赎条件达成日期及参考很多同类上市公司的做法,未提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司在收到投资者反馈和交易所监管函件后认真反思检讨并自查自纠,及时澄清相关公司订单被取消给我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将在可转债终止交易前的每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守合规底线,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1-09-29 08: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