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7-29
领湃科技公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4年6月,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由祁东县人民法院作出,要求被告柳州科易给付领湃科技货款1939.56万元,同时驳回湖南领湃的其他诉讼请求。正文中补充指出,上诉请求,包括请求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判令被告偿还货款2832.14万元人民币。此外,湖南领湃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157.07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和财产保全费。近期,公司收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上诉的通知,但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