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商报2023-05-17
【深圳商报讯】(记者邱清月)5月16日,新美星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关注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4783.55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其中对何德平、黄秀芳罚款2391.78万元。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此外,还对何德平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关注函要求公司向实控人何德平核实相关情况,说明至今仍未披露上述事项的原因,同时说明上述处罚决定对公司的影响。
对此情况,新美星至今未向投资者发布公告。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新美星是一家为液态产品工厂提供产存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的公司。一季报显示,新美星实现营收2.47亿元,同比上升43.88%;归母净利润1563.91万元,同比上升23.18%。截至报告期末,何德平持有公司31.71%的股份,其与公司现任董事长何云涛系父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