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8-13
新美星(300509.SZ)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钦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钦杰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即日起,公司董事长何云涛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