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7-30
新美星(300509.SZ)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