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联社2021-07-05
新美星公告,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何云涛的监管函》。持股5%以上股东何云涛及一致行动人何德平、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4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其持股比例由66%降至60.89%,其中何云涛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92万股新美星股份,占新美星总股本的2%。上述股东合计所持新美星股份比例累计变动5%时,何云涛未按照规定停止买卖新美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