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1-09-02
9月2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因未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维宏股份(300508)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8月14日,维宏股份于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时称公司市场份额在20%左右。9月1日,维宏股份披露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前述20%左右市场份额仅是公司在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的份额。维宏股份在互动易回答中未说明20%市场份额对应细分行业,相关表述未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8.14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