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29
名家汇11月29日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董事李太权、阎军认为本次投资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论证的具体原因;公司就本次投资开展可行性分析论证的情况,并结合并购基金拟投资标的或投资计划,拟投向半导体产业链的具体所属环节等,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否相关、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以及对你公司流动性的影响等,说明本次投资目的和必要性,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结合各合伙人持有份额、有关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等,说明公司是否通过子公司名匠智汇对并购基金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对并购基金投资的会计核算及收益计算方式,是否将并购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核实董事李太权、阎军对有关议案投反对票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本次授信融资资金的使用计划、融资成本、公司可选融资渠道等,说明有关融资申请的必要性,是否为参与并购基金出资。
说明程志文专业背景情况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请核实董事李太权、阎军投反对票理由的有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结合上述4个议案的筹划、提案、审议和表决过程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说明上述议案是否已充分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有关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并说明董事会内部对于你公司其他经营或财务决策是否存在重大矛盾或分歧,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予以必要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