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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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 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 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 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内 6万吨/年磷酸生产线停用的磷石膏暂存库角落新建磷石膏制浆系统,钙矿及石灰系统技改项目化灰车间闲置区域新建2个25m 3
石灰乳储罐,并利用 6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浮选装置配套建设的压滤机,同时在浮选车间空地上新增2台浓密机后进行土壤修复调理剂生产,另外在厂区中部利用废弃的机车平台新建成品库,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占地约11795m
2 ,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 、项目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②施工期对项目区内的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降低运输产生的扬尘。 ③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时施工场地每天洒水4-5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④产尘量较大建材材料,如沙、石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堆于置于项目区中部,并对其进行蓬布遮盖。 ⑤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⑥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项目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设废气排放标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少量的施工废水进入厂区已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内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2#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生产,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生产产生的溢流废水返回浮选车间循环水池供浮选工序、项目制浆用水及厂区其他项目生产,不外排。 ②项目职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2#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6万吨/年磷酸生产,不外排 。 ③ 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在将施工信息告知周边住户及单位。 ③增加移动消声减振的装置,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隔声罩,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 ④ 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⑤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制浆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压滤机、空压机设减震垫,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 ③加强个人防护,重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为其发放耳塞、耳罩,并设置操作人员值班室,避免操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从噪声受体保护方面减轻污染。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施工不再进行基础建设,无弃土产生。 ②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③项目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东川区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机油。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东川区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②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昆明润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 : dchbj@sina.cn
电话 /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 24号)
邮编: 65410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磷尾矿综合利用生产60万吨年土壤修复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