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SZ)今日收报95.35元,涨幅9.94%。
新易盛5月31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8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成都高速率光模块扩建项目、泰国高速率光模块新建项目。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新易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新易盛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获得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数量为31,226,33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2.84元/股。公司共募集资金1,649,999,594.24元,扣除发行费用18,237,001.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762,592.47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到位。
新易盛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新易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98亿元,同比下滑6.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亿元,同比下滑2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8亿元,同比下滑13.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6亿元,同比增长49.87%。
新易盛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新易盛实现营业收入11.13亿元,同比增长8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亿元,同比增长20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亿元,同比增长206.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亿元,同比下滑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