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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113个证券账户买卖自家股票,*ST美尚控股股东被罚!能否撤销退市风险存变数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2-23  *ST美尚内幕信息

来源 :华夏时报网2024-02-23

  操纵113个证券账户买卖自家股票,*ST美尚控股股东被罚!能否撤销退市风险存变数

  2月21日晚间,*ST美尚公告称,其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函告,王迎燕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涉案期间,账户组还实施了对倒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号)(下称《决定书》)。

  “控股股东操纵证券市场、实施对倒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市场和投资者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这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损害市场的公信力,同时,会导致股价的异常波动,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公司目前撤销退市风险还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规则,若公司新一期年报营收低于一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则将面临退市风险。据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负,营收为1.09亿元至1.4亿元,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精准卡在了一亿元以上。对此,深交所对其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光伏产品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合规性等。

  领800万元罚单

  2022年7月5日,因*ST美尚控股股东王迎燕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

  时隔8个多月后,2023年3月28日,公司接到王迎燕函告,获悉王迎燕于前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号)。而近日,公司又接到王迎燕函告,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迎燕及时任上海永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云实际控制“吴某”等113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美尚生态”,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

  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31.41亿股,卖出31.38亿股,买入近400亿元,卖出近398亿元。账户组交易该股的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平均为32.18%,有404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占比超过20%,有299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占比超过30%,有169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占比超过40%,有35个交易日的成交占比超过50%。

  基于此,“美尚生态”在此期间价格多次偏离相关指数。如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3月21日,“美尚生态”阶段涨幅达34.6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0.97%),偏离35.57%。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账户组共亏损2.38亿元。

  涉案期间,账户组还实施了对倒交易。

  “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兜底条款进行了具化,列举了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重大事项操纵、控制信息操纵、虚假申报操纵以及跨期、现货市场操纵6项操纵行为,并明确“情节严重”以及“情节特别严重”的适用情形。”京师律师事务所证券和投资基金部主任刘盼盼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控股股东操纵证券市场、实施对倒交易可能造成扭曲市场价格、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信心等影响。”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对本报记者表示。

  对此,中国证监会认为,王迎燕及季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此,*ST美尚方面表示:“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王迎燕女士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不过,在付建看来,“这将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股价和融资能力。此外,如果控股股东受到严重的处罚,可能会导致其失去控制权,从而影响公司的稳定性和未来发展。”

  撤销退市风险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ST美尚在《决定书》中提到,目前公司股票交易还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据记者梳理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当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而10.3.10条第一条便为“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据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9亿元至1.4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8亿元至1.39亿元;净利润为-6.2亿元至-4.4亿元,上年同期为-6.8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4.8亿元至-3.4亿元,上年同期为-7.36亿元。

  其业绩预告的营收精准卡在了1亿元以上,对此,深交所对其下发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光伏产品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合规性等。

  “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有利于做大收入,但不利于提高毛利率,净额法下,由于剔除了主要的采购成本,仅剩下人员、折旧摊销等成本,导致毛利率很大。因此,出于高成长性、高毛利率以及节税考虑的企业通常按净额法确认收入,而出于营业收入规模考虑的公司通常按总额法确认。”有业内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

  对此,*ST美尚在对深交所的回函中表示:“光伏产品的销售价和采购价均由公司自主决定,供应商为公司自选确定;光伏产品发货指令由公司做出,供应商根据公司指令发货至施工现场;光伏产品签收后至安装交付完成前,由公司实际管控,同时公司承担产品的丢失、毁损等风险;建筑安装部分根据合同及月进度报表确认工程履约进度,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应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除此之外,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上市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后再更正的行为时有发生,若公司正式发布2023年年报显示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就相关问题,本报记者致函*ST美尚,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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