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1-30
*ST美尚(300495)1月29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9亿元至1.4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8亿元至1.39亿元;净利润为-6.2亿元至-4.4亿元,上年同期为-6.8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4.8亿元至-3.4亿元,上年同期为-7.36亿元;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5亿元至1.75亿元。
针对*ST美尚的业绩预告,深交所于1月30日向公司下发了关注函。
据*ST美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585.93万元,按照最新披露的业绩预告计算,*ST美尚在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预计为6314.07万元至9414.07万元,远大于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
有鉴于此,深交所在关注函要求*ST美尚列示公司报告期内分产品、分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所述具体项目,逐项说明细分产品或业务中是否包含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及具体金额。
同时,*ST美尚需要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模式、过往年度收入季节性特征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存在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ST美尚已经多次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此前,*ST美尚2023年12月14日公告,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合同资产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依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公司拟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ST美尚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均不超过50%,不会导致2023年度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对于*ST美尚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宜,深交所曾于2023年12月18日向公司下发关注函,*ST美尚于2023年12月25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予以披露。
深交所在1月30日最新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ST美尚列示公司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和金额,说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有关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具体影响;公司就同一主体或风险特征相似主体相关的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方式,有关估计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另外,*ST美尚需要说明公司报告期末主要资产科目余额同比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毛利率、各项费用发生情况及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2023年度亏损、期末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公司涉及诉讼金额、进展,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情形。
*ST美尚2023年11月28日晚公告,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澄宇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中天华茂所”)。
需要说明的是,中天华茂所之前曾对*ST美尚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ST美尚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以来,先后多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上市以来所有会计期间的影响巨大,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归还的资金余额为3.06亿元,多起大额未决诉讼等。
为此,深交所于2023年11月29日向*ST美尚下发了关注函,要求*ST美尚详细说明中天华茂所不再担任该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具体原因,与公司前期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事项,并提供中天华茂所关于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并请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实,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另外,*ST美尚应说明澄宇所与中天华茂所沟通的具体内容,是否就上述问题进行沟通,如是,要说明沟通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