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019),持公司股份9,719,6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87%)的股东王志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9,6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87%)。
王志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王志先生所持全部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王志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暨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王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且拟定了新的一期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成交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总股本(股) |
减持比例(%) |
| 王志 |
集中竞价 |
2021年3月4日-2021 年3月19日 |
15.401 |
234,500 |
271,006,254 |
0.087 |
|
集中竞价 |
2021年4月7日-2021 年4月27日 |
16.256 |
810,700 |
271,006,254 |
0.299 |
|
集中竞价 |
2021年5月11日 |
15.569 |
82,100 |
271,006,254 |
0.030 |
|
合计 |
1,127,300 |
271,006,254 |
0.416 |
|
|
注:(1)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1,006,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71,006,254股增至406,509,381股。王志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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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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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 |
|
股数(股)(权益分派前) |
总股本(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总股本(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719,647 |
271,006,254 |
3.587 |
12,888,520 |
406,509,381 |
3.1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19,647 |
271,006,254 |
3.587 |
12,888,520 |
406,509,381 |
3.1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271,006,254 |
0 |
0 |
406,509,381 |
3.17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志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先生持有公司 12,888,520 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1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888,5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7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王志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王志先生承诺:在满足本人/本单位其他承诺的前提下,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王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王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王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志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