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上市公司杭州高新(300478)1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杭州高新提到,公司高度重视,诚心接受处罚,立即按要求完成全面整改,处罚金额将计入2022年当期损益,影响公司2022年当期利润。
截至6日收盘,杭州高新股价报10.42元/股,跌幅0.57%,总市值13.42亿元。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2018年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2018年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2018年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2019年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2019年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镭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8年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众保)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2019年4月,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高兴集团的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7月10日”。
2019年5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由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溪旅游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溪房地产)、高长虹、楼永娣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9年6月27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双溪房地产、双溪旅游公司与物产金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物产金融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年内多次违规受处罚
副董事长等人遭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杭州高新已多次因违纪违规而受到监管处罚。
据公司8月8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此前公司因涉嫌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存在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而被余杭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处以4万元的行政处罚;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于处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10月9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由于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原董事长高长虹、财务总监缪勇刚、董事兼总经理楼永富等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董事长高长虹除被罚款90万元外,还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被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11月28日也发布公告,称董事叶峰、周建华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位董事进行立案调查。
高管频繁变动
前三季亏82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高新是一家集研发、生产电线电缆用塑料(电缆料)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运用于电力、船舶、轨道交通、通信、电气装备、建筑、新能源等领域。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并于2015年6月在深圳创业板上市。
杭州高新近三年的公告显示,公司自2019年起高管便开始频繁变动,尤其是董事长一职,3年期间竟换4人。其中2019年9月底,原董事长高长虹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11月,80后吕俊坤成为公司新董事长和实控人;但到了2020年9月,吕俊坤便因个人原因辞职,此后副董事长李湘江被选举为董事长;但不久后蒋鹏又接任董事长一职至2021年6月23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6月底,胡宝泉开始担任公司新董事长至今。
数据显示,2019年公司董事会和高管离任人数分别为6人、3人,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均离任5人,到了2021年公司董事会离任11人,高管离任4人。
高管的频繁变动下,公司近三年营收波动也较大。2019年至2021年期内营收分别为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了18.28%、41.02%、5.85%;净利润方面,公司在2019年、2020年累亏4.82亿元,至2021年终于扭亏为盈至1481万元,同比增幅107.82%。
公司三季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降2.55%,净亏损823万元,同比下降1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