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21
深交所12月21日公告,对新元科技股东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廖凤明发监管函。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国联大成”)持有新元科技8.63%股份,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2022年3月11日将所持国联大成70%股权转让给廖凤明,并于3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廖凤明通过上述方式,间接持有新元科技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5%,但直到2022年10月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