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300471.SZ)股价今日收报7.89元,跌幅3.43%。
厚普股份昨晚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王季文和燕新集团,王季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燕新集团系王季文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6,791,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6.53%,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679.4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季文,王季文直接持有公司50,042,0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通过北京星凯间接控制公司56,56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通过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控制公司7,70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合计控制公司114,319,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以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404,165,856股变更为470,956,856股,实际控制人王季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8.46%。王季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厚普股份于昨晚披露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显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厚普股份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同日,厚普股份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6.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10.12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前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8月28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前,2023年4月26日,厚普股份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5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79,0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24,289.0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559,523.29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62,8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6日到位。
经计算,厚普股份近2年内共募资3.75亿元。
信息显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北京星凯成员,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0416.585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