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6-23
田中精机(300461.SZ)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田中精机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能否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月13日,田中精机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翡垚投资,共1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2022年1月5日,翡垚投资已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翡垚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5.82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69.45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976.6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翡垚投资,翡垚投资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截至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为肖永富。本次发行是对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翡垚投资将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田中精机表示,本次发行完毕后,翡垚投资直接持有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上升至24.93%,有利于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彰显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改善公司现金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流动资金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能够提高公司抵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涛、王文峰。中泰证券在发行保荐书中表示,中泰证券根据规定,由项目组对田中精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由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田中精机、田中精机律师及田中精机年报审计机构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田中精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充实田中精机资本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田中精机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田中精机持续发展。因此,中泰证券同意保荐田中精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