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以日资控股企业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田中精机(300461),如今即将发生控股股东变更,接盘方则是国内的一家企业翡垚投资。
转让+表决权委托+定增
今年1月4日起,田中精机即因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宣告停牌。1月6日晚间,田中精机公告揭开谜底。公司与翡垚投资、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共同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向翡垚投资转让公司股票,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的协议,及公司向翡垚投资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翡垚投资,实控人变更为肖永富。公司股票将于1月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告显示,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将其合法持有的田中精机7.83%的1021.5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以2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翡垚投资,其中,竹田享司转让260.81万股,竹田周司转让260.81万股,藤野康成转让239.12万股,钱承林先生转让260.81万股。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股权转让价格较田中精机最新收盘价19.64元/股溢价17.11%。
与此同时,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条件成就时,两人将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24.72%的3223.72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在表决权放弃条件成就时,两人将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上市公司的2702.10万股股份的表决权。
不仅如此,经田中精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田中精机拟向翡垚投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69.45万股股份。上述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非公开发行三项交易完成后,翡垚投资将合计持有的田中精机的股份比例不低于24.93%。
根据田中精机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预案显示,田中精机拟向翡垚投资发行不超过2969.45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5.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新东家拟推动公司开拓新业务
公告显示,翡垚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适时适当改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并提名改组后的董事会多数席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监事会主席分别由翡垚投资提名的董事、监事担任。
溢价接盘田中精机股权,并拟拿下公司控股权的翡垚投资是何来头?公告显示,翡垚投资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法定代表人为肖永富。肖永富、肖梓龙分别持有翡垚投资90%、10%股权。
对于翡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肖永富,e公司记者查阅公开信息获悉,肖永富为山东省临朐县人,曾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开始经商,其实际控制的雷奥新能源是一家大型现代煤化工企业,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金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冶金焦炭、粗苯、煤焦油、煤气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根据田中精机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表述,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面对复杂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在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将努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
对于本次定增的目的,田中精机指出,翡垚投资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将进一步巩固其控制权。此外,翡垚投资亦将利用其产业投资资源,与公司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财务数据显示,田中精机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46亿元,同比下降15.46%;实现归母净利润1245万元,同比下降76.29%。
近期曾被出具警示函
对于田中精机而言,实控人更变也意味着公司将掀开崭新的篇章。但在此之前,田中精机还曾遭遇多起烦恼之事。
2021年12月9日,田中精机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蔷薇资本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蔷薇资本立案。田中精机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蔷薇资本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资料显示,蔷薇资本持有田中精机98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同时,蔷薇资本法定代表人为林治洪,林治洪同时还是田中精机董事长。
另一方面,田中精机于2021年11月29日公告称,公司、林治洪等相关责任人员因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1年8月,田中精机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9年度归属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19年度归属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94%;调增2020年度归属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20年度归属净利润的比例为18.41%。
浙江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田中精机、田中精机时任董事长钱承林、董事长林治洪、总经理兼董事张玉龙、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