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1-10-25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胡斐:
近期,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在元宇宙、VR等领域业务布局情况提问时,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斐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胡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