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6-29
汉邦高科6月29日公告,因京辰时代(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辰时代”)所欠公司服务费未能及时、充分支付,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已于2022年3月28日立案受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通过网络开庭完成调解并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民事调解书》【(2022)京0105民初51560号】,公司与京辰时代达成如下约定:京辰时代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9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8271元、3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及500万元,共计1700.83万元;若京辰时代未按前述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该笔款项未付余额对应的违约金(以未按期、足额交纳款项的剩余款项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该笔款项之日止)及该笔款项未付余额相应利息(以未按期、足额交纳款项的剩余款项为基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924.81元由京辰时代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