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29
7月2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王立群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8年2月至6月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19.05万元,该期间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