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01-21
*ST乐材公告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4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述《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