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2-01-04
近日,由于配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股票六个月内卖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独立董事陈骞收广东证监局监管函。
据悉,2021年11月22日及23日,陈骞配偶的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鹏辉能源股票共计73,900股,买入均价52.82元/股,成交金额3,903,030元;11月23日及24日,该账户卖出鹏辉能源股票共计73,900股,卖出均价53.82元/股,成交金额3,977,451元。目前,该次交易所得收益已上交鹏辉能源。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陈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