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1-11-16
强力新材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6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55亿元元收购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沙新宇”)65.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沙新宇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