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参考报2022-02-17
2月16日,昇辉科技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就其控股子公司产品适配车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截至当日收盘,昇辉科技报11.17元,涨2.01%。
昇辉科技15日晚间公告称,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的一款燃料电池自卸汽车车型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1批),该自卸汽车搭载公司控股子公司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新能源”)推出的燃料电池发动机。昇辉科技称这一事项将为公司推进氢燃料电池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有助于带动昇辉新能源燃料电池发动机销量,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昇辉科技前期披露的公告,昇辉新能源设立于2021年8月6日,旨在拓展公司原有的电气设备业务,投资与布局氢能储能等核心产业环节。关注函要求昇辉科技说明该公司和昇辉新能源在燃料电池发动机业务上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投入情况,相关专利、技术及其来源;分析说明昇辉新能源在成立较短期限内开展燃料电池发动机业务的合理性,和原披露业务领域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是否具备持续快速增长的能力,并提示产品研发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昇辉科技须说明本次进入名录的飞驰汽车燃料电池自卸汽车车型适用的燃料电池发动机型号,是否已通过国家强制性检验,并结合昇辉新能源对相关燃料电池发动机的试产、销售、投产情况,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关注函还要求昇辉科技说明上述事项是否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如否,说明公司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