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3-03-10
力星股份(30042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2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