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2-08
格隆汇12月8日丨力星股份(300421.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