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智通财经2022-04-28
4月28日,深交所向石华山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2 年3月3日,石华山通过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宇集团,300403.SZ)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上市至2022年2月28日,石华山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46.29%下降至41.03%,累计变动幅度为5.26%。石华山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