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资快报2023-12-19
劲拓股份实控人吴限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如资产)董事长陈磊、劲拓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劲拓股份董事长吴限以及深圳市汇海宏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6月,君如资产执行董事陈磊要求君如资产员工制作劲拓股份市值管理方案,拟联系劲拓股份大股东合作进行市值管理。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与劲拓股份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吴限为朋友关系。2017年7月下旬至8月初,陈磊与林建武就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及双方合作事宜多次沟通并签订协议,约定由林建武帮助君如资产与吴限达成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陈磊则承诺将相关收益分配给林建武作为回报。在此期间,经由林建武居间,陈磊顺利接洽劲拓股份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限,三方合作开展劲拓股份市值管理项目。2017年8月7日,君如资产员工将劲拓股份市值管理项目进展状态更新为“完成签约,募集资金中”。之后,劲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项目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陈磊、林建武和吴限三方紧密合作,为实施市值管理筹集资金、准备账户。其中,吴限筹资以他人名义认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84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辉煌184号”)、陕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元宝3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元宝31号”) B类份额,通过1比2配资成立信托计划,将产品账户交由投资顾问君如资产具体操作。陈磊通过君如资产、深圳市前海小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小龙)、玖盈资本管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玖盈资本)等平台,发起设立数只私募基金产品,筹集大量资金,主要用于交易“劲拓股份”等由君如资产负责市值管理的股票。林建武亦参与了相关资金与账户的筹集活动。同时,陈磊、林建武、吴限等还使用多个自然人证券账户交易“劲拓股份”。
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陈磊、吴限、林建武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以及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等方式,操纵“劲拓股份”交易价格。期间,“劲拓股份”股价上涨19.9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8.55%,偏离38.48个百分点。经计算,陈磊、吴限、林建武操纵行为获利165262585.59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磊、吴限、林建武等人合谋操纵“劲拓股份”价格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5262585.59元,并处以495787756.76元的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661050342.35元,由陈磊承担40%即264420136.94元,吴限承担40%即264420136.94元,林建武承担20%即132210068.47元。
据《市场禁入决定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磊和吴限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此,劲拓股份表示本次事项系对吴限个人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对公司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不会对治理层运作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