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蓝鲸财经2022-11-15
近日,中来股份(300393.SZ)与浙能电力(600023.SH)双双披露公告称,中来股份实控人林建伟、张育政夫妇将以每股17.18元,合计18.17亿元的价格,将公司9.7%股份和10%表决权转手给浙能电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中来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林建伟、张育政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将由林建伟、张育政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于取得中来股份控制权的原因,浙能电力称可以分享新能源高速发展的红利,促进浙能电力从传统火电为主向火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方向转变,有利于浙能电力转型升级。
不过,对于中来股份的股权转让公告,深交所十分关注,隔天就下发了关注函。深交所要求中来股份说明林建伟、张育政多次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历次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过程及终止的具体原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是否审慎。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中来股份控股股东林建伟、张育政曾披露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次筹划变更控制权,后均终止。
受益于光伏赛道高景气度,中来股份的股价扶摇直上。尤其在今年年中,公司作为热门TOPCon概念股,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内,股价实现翻番。与此同时,今年前三季度,中来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6.24亿元,同比增长84%;归母净利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366%。
业绩如此“优异”,为何急忙易主?实际上,中来股份实控人如此迫不及待的转让控股权,或许与其资金压力较大有关。2016年,林建伟认购的11.8亿元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票质押,随后其多次进行了补充质押,质押比例一度接近100%。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林建伟、张育政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中来股份20.25%的股份,持有公司10.25%的表决权。
对于林建伟、张育政仅将其持有的1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而仍持有公司10.25%的表决权这一情况,深交所要求中来股份说明交易双方对转让股份比例的考量因素以及受让方是否具有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的措施,林建伟、张育政仍持有10.25%的公司表决权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等。
此外,2021年5月以来,中来股份多次对外披露大额投资计划,合计金额达到204.82亿元,2021年上半年末、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不超过30亿元,资产负债率更是从57.63%上升至71.61%。